12月4号,人民日报刊文《“弹窗广告”不能想弹就弹》,文中提到“弹窗广告”肆意而为,不仅影响上网者的心情和工作效率,还会带来木马植入、信息诈骗、强制消费等问题,引起了大家的共鸣。那么,这些弹窗广告来自于哪里,背后又有着怎样的产业链呢?我苏特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5000元可买百万次曝光 通过运营商平台精准推送
南京的朱先生是一名普通的网友,经常通过电脑浏览器,或者手机app浏览新闻资讯等信息,但在上网的过程中,突如其来的弹窗广告常常让他觉得十分郁闷,根本无法避免。他说,大部分广告都是关于购物和游戏的,而且关闭标志特别小,不明显,有时候明明点击了关闭,结果却变成了浏览广告,令人不胜其烦。
与朱先生一样面临困扰的网友并不在少数,多种多样的弹窗广告广泛存在于电脑网页、手机浏览器和各类app之中。而弹窗广告早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广告主只要提出需求,广告公司便可提供服务。
12月5号,我苏特报记者通过搜索引擎查找弹窗广告,发现大量的广告公司出现在搜索结果之中,我苏特报记者以推广幼儿教育机构的名义,拨打了其中一家名为韵琴的广告公司的推销人员李先生的电话,对方表示他们的弹窗广告是通过运营商的平台来推送,手机和电脑都能投放。
按总曝光次数来收费的话,为5000元钱100万次曝光,2到5天之内推完;按点击量的话,则是5000元钱25000次的点击量,如果要定向地区的话,3毛一次;不定向地区的话,就2毛一次。
李先生承诺,会根据上网人群进行精准推送,他们会通过网友的访问行为和搜索行为给其贴标签,弹窗广告都会推送给关注过幼儿教育方面的网友。而一旦签订推广合同,广告主可以根据后台账户的标签选择推送网站,也可以随时了解到点击数据,消耗多少钱,剩余多少钱。
弹窗广告如果出现在某些未经许可的网站上,会不会引发对方抗议?李先生回复称完全不用担心,因为这已经是行业内通行的操作方式,“我们走运营商通道的,你要知道网上到处都是广告,他能告得过来吗?你这个广告又不是违法广告,有的灰色广告,赌博的,都来不及告,教育的怕什么啊,你就放一百个心吧。”
按点击量收费0.1元起 浏览器和网站都可发布
除了运营商平台,另一名云推客的销售人员胡女士则告诉我苏特报记者,她们主要与浏览器平台和网站合作进行推广,只要有弹窗功能的平台都能发布广告。
她们可以根据用户的浏览习惯精准发布信息流广告,插播在网友浏览的页面之中;也可以广撒网发布弹窗广告,按点击量收费,起步价为0.2元每条。
在与百度推广南京地区销售人员张先生的交流中,对方表示他们的推广以搜索关键字和网页精准推送为主,弹窗广告容易引起用户反感,效果并不太好。但如果想做的话,他们与60万家企业网站都有合作,形成了网络联盟,彼此之间都留有广告位,按照点击量收费,起步价为0.1元每条。
律师:弹窗广告违反《广告法》和《合同法》
江苏天煦律师事务所张赛律师表示,弹窗广告首先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其次也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因为使用者和网页信息的提供者之间建立了一个合同关系,这种使用应当保证是顺利的,不管这个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是否是有偿的,都不能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种种正常使用者不希望看到的情况,比如弹窗广告。因此,发布弹窗广告也构成了合同法意义上的一种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