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在广西柳州引发关注的一则标语“坚决打击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的什么财产安全”,广西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号“北部之窗”3月21日早间作出了回应。回应称,错误标语是被广告公司制作时误写。(3月21日 澎湃新闻网)

熟悉的错误,类似的“配方”。官方的回应早在公众预料之中,广告公司永远是官方口中最不称职的“错误制造者”。但我们认真反思,责任真的全在广告公司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诚然,宣传标语最终要由广告公司制作成品,但政府机构不能没有自己的角色定位。从以往的“宣传出错”事件中,不难看出个别单位、个别部门把自己定义在“甩手掌柜”的位置,需要制作宣传品时,把需求给广告公司一交待,就不再过问,等到出现错误被媒体曝光之后,再来反思问题、追究责任,而最终“扛锅”的往往是广告公司。

作为买卖双方,有个市场原则应成常识。卖方出售商品、提供服务,买方应先行验收、确认无误后交易才能生效,缺少验收这个重要环节,事后出现问题,“板子”就不能单一打向谁。

事实上,按照正常流程,广告公司制好宣传品,悬挂前必然会咨询需求单位具体悬挂点位,这就是静待验收的信号,倘若政府机构在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指定悬挂地点让广告公司一手操办,也应算作默认验收。以此来看,“错误标语”背后,政府机构应负更大责任。

当然,发生了问题不能仅探究是谁的责任,找准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抓整改,杜绝类似情况再发才更为重要。

无数案例给出过警示,“问题”是一面“照妖镜”,平常遮掩再好的不规范程序、不严谨作风,在问题面前都会无处遁形。“错误标语”看似只是“两个别字”的小问题,但背后至少折射政府工作人员在责任心、工作程序、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四个方面的缺失。这些缺失的东西,绝非偶然事件,而是长久以来思想滑坡、管理松懈、作风松弛的综合体现。

根治这种现象,就不能总让政府机关把错误扔给广告公司,老拿“广告公司失误”为自己开脱,仿佛这件事情与己无关。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用更加完善的管理机制来规范采购流程、约束政府工作人员行为,让责任不“空转”。同时,出现问题后也要让相关负责人付出应有代价,才能敲响警钟、形成震慑,否则“一笑而过”之后,低级错误还将“涛声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