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差评广告的植入,谁该负责观众的感受?
2017年,娱乐产业中利益浸润下的某些风气,或许真的达到了“民怨沸腾”的地步,以致于批评成了政治方向的正确。
一则“一碗泡面毁了半个娱乐圈”的《深夜食堂》开局即毁,即使是后续渐佳似乎也难掩颓势,毕竟连导演都说了,后面还有更简单粗暴的广告植入等待光临,不过导演和广告商互相甩锅的情节倒是比电视剧本身更加精彩。
二则冯小刚再次化身“老炮”直击小鲜肉,致使半个娱乐圈躺枪,其中“太娘”、“开窑子”、“搔首弄姿”等词眼,简直算得上是直言不讳的人格攻击,且不说以偏概全的大道理,娱乐圈盲目推崇的事实确实摆在那里,有些话糙理不糙的意思。
一、《深夜食堂》的败笔究竟怨谁:对于中国版《深夜食堂》,观众既猜不中开头,大概也猜不透这互撕的“剧情”走向,至于最后的结尾能不能反败为胜,目前看起来也很悬。
可对于这样一部创下史上最低评分的作品,总该有一个负责人来承担后果,要不然观众宣泄起来连对象都没有,岂不是更惨?差评如潮后,导演蔡岳勋接受了《南都周刊》和《新京报》的专访,希望以“真相”解释其中缘由、平复观众激愤,不过除了了解到深处娱乐圈大染缸的无奈之外,倒是对导演及这部剧还有些许质疑。
1、通篇以一个强权反抗者的弱者角色示人,处处透露出迫于压力、无可奈何的心理活动,却只字不提自我的妥协,未免有些祸引东水、博取同情的嫌疑。
虽然大多数人普遍具有同情弱者的心理,但毕竟作为一部作品的直接负责人,这种做法更像是全部甩锅广告商的推诿行为。再者导演表示并未想到会遭致如此程度的反感,这是否侧面反映出他曾存有“植入广告不会从本质上毁坏这部作品”的幻想,是否也怀有“站着就把钱赚了”的想法呢?如果是这样,现在的“平反”举动也只是迫于外部差评的压力罢了,因为可以想象到如果没有形成如此大规模的批评,谁还会站出来为硬性广告破坏剧情而道歉呢?
2、硬性植入广告本身就与剧情、人物违和,这个问题引起的集体讨伐也不是从《深夜食堂》才开始的,所以作为一个导演,难道不应该在开拍之前就将植入广告的细节谈好吗?尤其是其中的权利纠葛和最终决定权。而蔡岳勋导演提及合约签订时涉及到植入广告,只是制片方强制违约加入了导演不同意的内容,那么当时的妥协或许只能有两种解释。
一是合约只是一纸空文,最后还是强权为上,二是合约对权利归属并没有规定细则,导演只有知情权而没有决定权,如果是这样,那如今的结果还是有一半的责任在于导演的疏忽。当然说不定也有台湾导演赴内陆“水土不服”的原因。
3、硬性广告植入最多算是差评如潮的导火索,其他诸如,剧情设计和人物刻画未能深入人心、演员挑选以及僵硬照搬日本版本等,同样是《深夜食堂》为人诟病的地方,这些问题应该是导演责无旁贷的责任。不过在采访中,将矛盾点引至娱乐圈的利益纠葛和广告商的目光短浅,这些外部作用并不能解释以上全部事由。
二、硬性植入广告背后的死循环:植入广告从无到有,从隐性到显性,从融合于情节到生拉硬扯,可以说是从侧面见证了影视行业商业化程度加深的过程。
反过来讲娱乐圈某些现象的畸形成长,也无外乎是过度商业化的负面作用,尤其是利益正在压制和淹没影视内容的艺术性,使这件事日益成为一种商业活动,因而牵扯其中的各方就成了商业主体,当然也包括普通观众。从这个角度来讲,以利益为要素串联的产业关系决定了各方都不能置之度外,硬性广告植入就是个典型例子,而且从这件事可以发现在各种商业手段之下,这种相互关系逐渐形成了某种稳定的恶性循环,致使事态失控、怨声四起。以这次的《深夜食堂》为例,最开始的责任人集中在导演身上,蔡岳勋意图“平反”后矛盾的焦点向上转移到制片人和广告商。
其中广告商或许因为喜欢简单粗暴、又或许因为真的没有受到阻力,总而言之他们虽然是压力来源之一,但毕竟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制片方,所以作为平衡广告商要求和导演制作的主要力量,制片方似乎更需要为利益熏心买单。但追究并没有到此为止,制片方之所以忽视作品质量、选择无节制地接受广告商的“无理”要求,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制作成本过高压缩收益,而广告植入能为影视剧带来不菲的利润。
由此来看成本过高就成了关键原因,而这点就涉及到当前最热的话题“明星片酬”。据相关报道显示,一年内一二线演员片酬上涨250%,明星片酬在制作成本中占比升至75%,虽说明星片酬有炒作虚高的成分,但上涨过快影响到其他制作资源确实是不争的事实,因而制片方深受市场规律和炒作营销作用下的演员成本所限,也有了言不由衷、迫于无奈的理由。
三、商业化背景下,导演、制片方和广告商之间能实现力量制衡吗:《深夜食堂》的例子不免涉及到内容制作过程中的权利纠葛,即使植入广告是纯粹的商业行为,但毕竟是要融于影视剧本身,按理来说导演全局把控内容生产,理应也包括植入广告的形式和具体操作。
而现在随着参与影视行业的多方力量涌入,掌控金钱的主体越来越占据上风,在这种形势之下,导演的权利是不是已经弱化了呢?以几个例子来讲,
1、导演和制片方在最终剪辑权上的争夺,逐渐激化。
2011 年《肩上蝶》导演张之亮宣布退出电影的全部后期宣传,以“罢工”的形式抗议制片方强制将影片剪辑缩短至 90 分钟,结果虽然换回了影片的完整播放,但通过如此破釜沉舟的方法足以证明,制片方的强势已经从本质上威胁导演对制作的主导地位。
2、导演、制片方、广告商甚至是播出方在广告植入利润的争抢,也间接印证了利益纠纷中导演缺乏有效权利。例如安徽卫视鉴于《金婚2》的植入广告影响了观众的观看热情,曾决定删除剧中的植入广告,引发了一场几大卫视和制片方的互撕大战。
不过情况也是相对的,一方面导演和制片方理念相似,就有可能形成相对长期稳定、且比较和谐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大部分知名导演对影片的话语权,基本上还是保留在自己手中。
当然这部分还只是少数,所以我们看到“广告中插播电视”成为普遍现象。总而言之,既然根源在于各方力量的强弱变化,那相互制衡自然就成了解决之法,只是在过度商业化背景下,导演、制片方和广告商之间真的能实现力量制衡?仅仅就植入广告一事来讲,或许只能寄希望于三者建立共识或者外部的植入式广告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