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广西柳州城中万达广场官方微信号发布一则名为《悲剧!停车忘拉手刹,柳州1岁男童被卷入车底,不幸身亡》的文章引发关注。文中写道,“感觉天天都会有不幸的事情发生”“没关系,小编接下来跟你讲一件特别兴奋的事情,距柳州城中万达年中庆只剩三天!”对此,广西柳州城中万达广场相关负责人称,系新员工未经审核发布,发现后已立即删除。目前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新京报6.12)

广告营销本是指企业通过广告对产品展开宣传推广,促成消费者的直接购买,扩大产品的销售,提高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的活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广告营销却变了味儿,不但不断挑战道德的底线,甚至有的还游走在法律的边缘,让人不禁感叹:广告营销的“吃相”不该如此难看。

广告印在红领巾上、校服上、试卷上……之前的广告营销进校园已是激起千层浪,广受网友指责和相关部门的制止,被认为广告营销方式十分不妥。没想到,相隔时间不长,又出了如此荒唐的广告营销内容——以悲剧的事故做引子来进行营销,真是可恶又可悲。当然,这不是说广告不能打“情感牌”,恰恰相反,一则能引起共鸣的情感广告是一种成功的营销手段;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广告引起的是共鸣而不是共愤,否则只会适得其反,招来厌恶和声讨。

广告本身就是个敏感的载体,很多人对广告并不“感冒”,甚至还很反感。所以,广告要学会独善其身,不但要遵守道德的底线,而且还要严守法律的关卡;否则,一旦越位,不仅会给企业和商品带来“灭顶之灾”,还会给社会造成恶劣的舆论影响,可谓百害而无一利。

这则以交通事故来做营销的广告实在是“吃相难看”,不该草草了事。虽然,涉事单位声称上述内容系一名新员工未经审核擅自发布,但也不代表能抵消这则荒唐的广告营销带来的恶劣影响,希望涉事单位能拿出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妥善处理此事;相关监管部门要及时跟进,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其他企业能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确保荒唐不再发生。

广告本是一个帮助企业或商品扬名千里的“法宝”,应该严守规则、遵守道德、坚守法律,莫要让“吃相”如此荒唐,更不能沦为社会和谐的“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