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价促销”“今日特价”“紧急通知”……记者调查发现,当下一些弹窗广告依旧“任性”:要么关闭标志近乎“隐身”,要么难以关闭强制用户浏览,还有某些弹窗广告,游走在“精准营销”和“精准骚扰”的边缘。(7月11日《北京晚报》)

弹窗广告不合法不合规。《广告法》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

弹窗广告无异于网络“流氓”,尤其是一些弹窗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有的更是关闭一个弹窗广告后隔一段时间又弹出同样内容的广告;某些网页上的弹窗设置了“障眼法”,目的是为了强制用户浏览广告;还有的是点击了关闭按钮后,弹窗又缩小到边上某个角落继续待着……这些不仅令人反感至极,更侵犯了用户的权益。

事实上,国家相关部门近年来也在持续发力整治,多次开展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目前来看,网络弹窗广告依旧难治难绝。弹窗广告成本低、投放量大、治理难,借助新技术,部分广告甚至实现了“精准推送”,甚至正如报道指出,在某些中小网站或者一些地方,还存在配合互联网公司和通信公司搞所谓“劫持”。可见,网络弹窗广告治理就须下狠功夫。

加大监管与惩处力度很有必要。一方面应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并建立快速处置机制,确保见一起惩处一起,从严从重处理;另一方面如果发布的广告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广告主及广告发布者要承担连带责任,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切实负起责任。同时,也应通过完善技术监测机制,纾解违规现象取证难题,以实现对弹窗广告从严从快处置。

对于用户而言,应该增强法律维权意识。毕竟,对于一些弹窗广告一味容忍远远不够,依法维权才是正途。比如,遭遇违规弹窗广告,可以拨打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专线进行举报,或者登录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举报投诉,唯有更多的人向这些弹窗广告说“不”,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还击,形成共治合力,才能真正净化网络环境。

事实上,从本真上来讲,网络弹窗广告看似很聪明,一旦令用户反感,其广告作用就会大打折扣。更何况,一些弹窗广告本是就是色情、暴力信息,无异于“流氓”,也就更令人避之不及。故此,对于这些,广告主及广告发布者理当知趣,别因为假聪明触犯法律,更难以逃脱相应制裁。总而言之,各方齐努力,弹窗广告定不会成为难治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