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经济观察报 评论员 王国信 

最近家里的长虹电视机系统升级,原本以为只是功能性提升,但没想到是,电视机系统升级之后,多了一个开机广告的“功能”。原本电视开机都是清清爽爽,现在要被迫“欣赏”20来秒的广告,等待时间明显比以往增加。对于一个外行来说,很难判断这个广告是硬件提供商——电视机制造商增加的戏码,还是网络宽带商搞的鬼。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使用者的时间被人出卖了。

让用户看广告从传播学上来说是售卖注意力,这是不少企业的基本商业逻辑。但不同的是,是否给予人们选择的权利。比如在视频网站上,虽有广告但你享受了免费电影和视频服务,这是一个价值交换的过程。而如果愿意付费成为会员,就可以去除广告。现在电视机制造商也在试图将自己作为一个流量入口,之前的乐视以及后来的小米都有过类似的尝试。但这种带广告的电视机是一个特别版本,售价往往会更低,这就是所谓的“互联网模式”,以模式和软件颠覆硬件。

但如果购买者并不是购买的这种“互联网电视”呢?在消费者购买电视机的时候,没有任何销售人员会对销售的产品是否有开机广告作出提示,对消费者而言,也就没有任何知情权和选择权。如长虹这一类企业的做法更让人难以接受,消费者明明付出了购买“去广告”版电视的成本,但在购买后企业却通过系统升级的方式,人为植入广告。这就像买了电脑,但每次开机前都需要来上一段广告,凭什么?更难以相信的是,这种情况并不少,对这种侵权的申诉也缺少有效的法律保障。

在电视机开机广告上,最近一起引起公愤的事件就在半个月前。江苏省消保委于11月5日通报海信、创维、夏普、长虹、小米、海尔、乐视7家电视企业开机广告整改情况。通报显示,7家电视企业“一键关闭”功能实现进度不一,个别企业态度消极。一些企业给出的原因是,需要“与芯片商协同攻克技术难题”。但奇怪的是,当制造商们希望投放开机广告的时候,毫无技术难题,要消除广告就需要攻克技术难题了。这是什么道理?

开机广告的问题有多普遍?江苏省消保委统计的数据显示,96.4%的消费者家中智能电视存在开机广告。这说明了一个正在发展的趋势,当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的时候,对优质的流量入口竞争就变得更加激烈,而企业则不惜以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代价,来获取新的利润空间。除了电视机,现在正在被激烈抢夺还有车载终端。汽车厂商们也试图以类似电视机制造商正在进行的方式,来拓展新的利润渠道。

现在已经有一些激进的车企提出,未来的汽车是免费的,但是你需要把车内的流量入口贡献出来,比如你需要每天观看广告,甚至车身本身会变成一个移动的广告载体。当然,这是一个理想的模式,而更可能出现的结果是——有一天,你的汽车中控屏会变成和电视机一样,它会违背你的意愿,出现各种推送的信息流。而你没有控制的办法,正如同手机地图商,购物APP们正在悄悄将你的隐私数据打包销售一样。

当信息和数据为核心的时代来临,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手段会越来越多。电视机开机广告虽然是件小事,但对于每天使用电视的人来说,无异于折磨。那么,对于电视机制造商或者是软件商的侵权,是否应该有及时而严格的手段制止呢?我们期待监管部门迅速拿出解决方案,让我的屏幕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