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回来智能电视机,一开机就被广告“骚扰”,这是许多消费者共同的经历。花几千块买了台电视,自己却成了厂商的"韭菜"。

日前,在荣耀新品发布会上,荣耀总裁赵明怒批电视行业的开机广告。

“消费者付费购买的硬件产品属于个人财产,强制性的电视开关机广告不符合商业逻辑,无异于将电梯间的广告移到了用户家中。”

实际上,电视开机广告的问题由来已经,已经引起了很多次的声讨。

甚至,有电商厂商因此被约谈。

那么,为何电视广告依然屡禁不止?

第一,用户意见不统一。

一部分部分用户觉得,开机广告很好,因为电视本身开机就需要时间,如果没有广告,只看厂商的logo,会很傻。

一部分用户则对电视广告无感,有,可以接受,无,也无所谓,这是大部分用户的心态,已经习以为常。

最后一部分用户则是非常讨厌开机广告。因为电视厂商开机广告时长,基本都远高于正常开机需要的时间。

用户的意见不一,声讨电视开机广告的声音自然不会特别高。

于是,厂商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故作不知。

第二,利益。

2015年,曾有乐视电视高管曾表示,仅乐视电视保有量的开关机广告一项,每个月收入就超过1000万元。

2017年时乐视电视的开机广告售价甚至达到180万/ 天。

奥维云网发布的《2019年中国OTT发展预测报告》显示,2018年OTT广告投放规模达到60亿元,预测2019年OTT广告规模将达到109亿元,其中以开机广告为代表的系统层广告收入约为26亿元。

说白了,对于厂商而言,仅电视开机广告,每年带来的收入数以亿计。

利益,才是电视开机广告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第三,惩罚太轻。

《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很显然,电视的开机广告无法一键关闭,也没有事先告知,违反了《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然而,根据《广告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与广告的巨大收益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更何况,绝大多数情况下,有关执法部门对开机广告熟视无睹。

消费者想要维权,则需要付出巨大的时间和精力。

这也是电视厂商们肆无忌惮的主要因素。

不过,这一现象正在改观。

据报道,2020年3月10日,江苏发布《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所有开机广告时长不得超过30秒,自播出起就能一键关闭,3秒内关闭响应完毕。不能做到一键关闭的,省消保委在必要时将通过公益诉讼帮助消费者维权。

未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相关部门的不断忠实,电视开机广告这一顽疾,也许很快会得到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