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两天的欧盟财长会在8日结束,会议在对大型跨国互联网企业征税问题上的磋商取得进展,目标是今年年底前达成一致。
今年3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一项提案,拟对全球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欧盟境内年收入超过5000万欧元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征收3%的临时税。这项提案预计将影响包括谷歌、Facebook和亚马逊等在内的全球150家最大科技公司。
根据新的立法提案,任何一个欧盟成员国均可对发生在其境内的互联网业务所产生的利润征税。而在现行规定下,互联网公司只需在其总部所在地一次性交税。方案称,如果欧盟各成员国统一开征科技税,每年财政收入总计可增加50亿欧元。
在欧盟财长会上,欧盟各国政府一致认为,应该改变税收规则,以增加对目前税负偏低的数字服务的征税,但对于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仍存在分歧。
欧洲大国:应税利润被大量转移 应尽快推进科技税
目前,包括奥地利、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德国等在内的国家打算推进3%的税收计划。这些欧洲大国认为,由于互联网科技巨头将应税利润转移到低税国家,已造成数百万欧元的税收损失,希望尽快出台解决方案。
目前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的奥地利财长Hartwig Loeger在会议后表示,各国政府已经同意“在未来几周和几个月内在技术层面上集中精力”在这一提案上,预计将在未来数周或数月就科技税达成共识,寻求2018年完成科技税计划的谈判。
法国财长Le Maire则表示,欧洲大量国家已经转变在科技税计划上的立场,诸国有望就此问题达成妥协,欢迎卢森堡和荷兰转变立场。
Le Maire还表示,欧洲不是在用科技税来攻击谷歌、亚马逊和Facebook。互联网巨头并没有像我们自己的中小企业那样支付同等水平的税收。我们再也不能接受让我们的中小企业比谷歌、亚马逊或Facebook多支付40点的税收。
德国方面也认为科技税的举措是必要的,欧盟需要更多的投资驱动力。德国财长Scholz表示,预计将在科技税问题上迅速取得进展,已经在欧洲经济及财政事务理事会(ECOFIN)广泛讨论科技税问题。
西班牙经济部长Nadia Calvino则表示,西班牙将在未来数周之内就如何定义国别科技税做决定。
低税小国:应与全球科技税改结合 仍持保留意见
不过,意见分歧仍然存在。有包括爱尔兰、瑞典、芬兰、丹麦和马耳他在内的国家在周六会谈中表达了强烈的保留意见。
这些国家普遍是低税小国,由于其境内驻有大型美国跨国公司,他们希望欧盟的改革能够与全球科技税制改革结合起来,而后者已经讨论多年,至今毫无成效。
爱尔兰财长Paschal Donohoe表示,对单边的欧盟科技税非常担忧,认为这些措施将在全球范围内发出“错误的信号”。
瑞典财政部国务秘书Karolina Ekholm则表示,这些措施“毫无根据”。
来自这些国家的财长们在会议期间还警告称,这些计划可能使欧盟与国际惯例不同步,因而破坏跨大西洋关系(即美欧关系),也使得全球科技税改更难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