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压车挡道拍广告4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
在上海中环路上并行,故意压车挡道阻拦其他社会车辆正常通行,以便前方车辆违法拍摄广告。9月23日,上海警方依法对于某等4名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9月23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接市民举报,当日6时30分许,有车辆在中环路上压车挡道并拍摄车辆广告,警方立即开展调查。
经查:9月23日6时许,上海观池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为在中环路上,违法拍摄某汽车公司新车视频广告,在现场负责人于某的组织下,由于某、戚某、杨某、李某等四人分别驾驶车辆号牌为沪LS19**、沪BAW3**、沪B872**、沪AM06**的四辆小客车在中环路漕宝路至仙霞路路段压车挡道,阻拦其他社会车辆正常通行,以便于拍摄车辆在前方路段拍摄广告。
目前,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对于某组织车辆压路挡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戚某等3人参与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分别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同时,对号牌为豫AV9H**的影视拍摄车驾驶人徐某,以变更车道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连续变换两条车道、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参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扣留车辆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对于涉案的广告新车驾驶员陈某,以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城市快速路行车道停车、变更车道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连续变换两条车道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扣留车辆。
另外,对途经该路段的号牌为沪K551**的小型汽车驾驶人刘某的违法鸣号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警方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一经发现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