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漂流瓶”成为色情广告流布的暗门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漂流瓶”功能传播色情内容,非法收取费用,已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根据记者测试,连续4天一共捡到25个瓶子,其中7个含色情信息,如“扫码加看片群”的图片等。
就在10月,微信平台官方发布公告称:对发布色情、低俗等违规内容“零容忍”,近半年来已封禁及处理发送色情暴力类内容的账号25841个,删文43511篇;主要是通过技术手段过滤、接到举报人工处理等。但是,微信附属的“漂流瓶”功能,好似成为了监管盲点。
“漂流瓶”是做什么用的?用户根据其应用场景,发一段语音或文字,许愿也好、吐槽也罢,随后将语音装在瓶子里扔进大海。若有人捡到“漂流瓶”却不打开,“漂流瓶”仍扔回海里;打开“漂流瓶”,其他用户可以回复瓶子的主人。可见,“漂流瓶”所承载的是情感交流功能,捡到瓶子的都是陌生人,即社会上的不特定人群。
“漂流瓶”何以逐渐异化成了违法广告的发布渠道之一?甚至有中介公司定期招聘兼职“广告宣传员”,其工作就是每天晚上用手机在微信发“漂流瓶”。探究原因,不妨先做个简单比较。通过QQ群、微信群发布此类违法广告,能不能进群首先就是个问题。一旦进群若公开发布违法信息,会第一时间被群主踢出。若在群里点对点地私下发送,构成骚扰,同样会被举报踢出。而利用微信“漂流瓶”发送,就像姜太公钓鱼,静待愿者上钩即可。通过这种方式发布违法广告,对发布者来说更简单省事,对监管方来说却更加隐蔽。
更何况,“漂流瓶”的头像和微信头像可单独设置,不易被熟人知道。这也大大降低了违法广告发送者的现实道德压力。即便是发布者因此被举报,最坏结果也只是被禁用“漂流瓶”功能,不会被封禁账号。违法成本低、风险小,而利息厚,这就是导致违法广告发布者有恃无恐的原因。
当然,这些群往往一两天就因举报被封,但“群秘”经常发布二维码提醒大家转移阵地。由是乎,色情信息的售卖“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屡禁不绝。“漂流瓶”的功能异化,俨似给色情等违法信息的流布、售卖,打开了一道暗门。
就此而言,相关平台须正视这一问题,尤其是要解决“漂流瓶”头像和微信头像可分离、只可禁用“漂流瓶”功能而不连带封禁相关账号等BUG。如果技术层面做不到,鉴于“漂流瓶”功能已经异化,且缺陷明显,成为不法分子从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活动的方式之一,污染了网络环境,那么,这一产品还有无存在的必要,就值得重新审视。
众所周知,关于网络平台对侵权及违法内容的审查义务,我们除了讲究避风港原则,还讲究一条红旗原则,即只要侵权及违法行为的存在显而易见,那么,相关平台就不得再以技术中立、平台中立之类的借口回避不理。如何加强对“漂流瓶”内容的审查、监控,考验着相关平台的技术手段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