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已批准发布了《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DB33/T2178-2019)和《互联网广告标注与传输技术规范》(DB33/T2179-2019),以标准引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据悉,这两项广告行业的省级地方标准均是在全国率先制定,由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浙江省广告协会、浙江省标准化化协会共同起草,标准将于2月15日起正式实施。

《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是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试点的基础上提炼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该标准汇集提炼相关要求,提出了浙江省区域范围内广告经营单位商业广告业务的承接、审核、发布、归档等要求,明确了广告经营单位业务行为规范的“最大公约数”。

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 胡哲斐 摄

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 胡哲斐 摄

标准除明确业务管理每一步流程的规范要求外,还以规范性附录的形式层层递进细化了审核的内容,即相关商品或者服务是否能够做广告、广告主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药品等特殊类别广告是否已取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互联网广告标注与传输技术规范》则是在现有规范仅要求广告发布页面应当标明“广告”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对广告源代码的内容提出了要求,要求在源代码中准确、清晰标注广告主信息、广告产品(服务)信息、广告来源和路径。同时,该规范使得监管者可以将监管程序部署在被监管平台上,使问题发现更早、解决更快。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互联网广告标注与传输技术规范》的出台,不仅为广告经营单位规范管理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技术指导和详尽指引,有利于规范广告业务管理和互联网广告发布,加强广告行业自律,推进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