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收警示函!口无遮拦提前透露业绩,这回事儿大了
正在忙着推销格力新产品洗车机的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2月1日晚收到了广东证监局的一纸警示函,因为在1月16日股东大会上,董明珠提前发布了格力电器201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有关业绩信息,而格力电器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当天晚间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广东证监局对董明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口无遮拦”提前披露业绩
时隔十年再发年度业绩预告“补锅”
1月16日格力电器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换届等事宜进行投票表决,在投票之前,董明珠现场晒出了一连串格力电器在她担任总经理及两届董事长期间的营收、纳税等数据,她介绍格力电器2018年实现营收突破2000亿元,未来几年格力电器有把握实现每年营收10%的增长率。
在投票及统计结果期间,董明珠现场与股东进行交流,分红、接班人、银隆新能源等敏感问题董明珠一概有问必答。当有股东现场询问格力电器2018年的利润时,董明珠回答他:“税后利润在260亿元以上”。
在股东大会上称自己“对股市是文盲”的董明珠“口无遮拦”地提前披露了上市公司业绩,显然是违反了信披规定。
格力电器在1月16日晚火速发布业绩预告“补锅”。公告精准预告了格力电器2018年营收及净利润:预计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000亿元-2010亿元,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亿元-270亿元,同比增长16%-21%。
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发现,格力电器从2009年至今的10年间,除2014年和2018年对当年一季度和前三季度业绩进行预告外,十年间均未发布年度业绩预告。
深交所、证监局相继关注发问询函、警示函
虽然格力电器董秘办全力“补锅”,但格力电器未能避免被监管部门关注。
深交所于1月17日向格力电器董事会发去关注函,关注函中称“你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开股东大会,你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上发表了‘2018年税后利润为260亿元’等有关你公司业绩的言论,而你公司当日晚间才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
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5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你公司董事长发表前述言论的时间早于你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的时间。”
2月1日晚间,广东证监局又向董明珠个人发去警示函,警示函显示“经查,你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董事长,在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开的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发布了格力电器201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有关业绩信息,而格力电器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当天晚间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收市后预告、业绩真实不必重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深交所主板规范运作指引》也规定: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上不得披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董明珠在股东大会上口无遮拦的业绩预告已经违反相关规定,有网友对董明珠这种违规行为得到警示点赞。
但也有网友认为,收盘后董明珠口头预告业绩,晚上发布正式公告,都不在交易时间,而且预告的信息真实,不用小题大做。倒是A股的雷,该好好查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