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总局拟规定:商家不得删除用户差评
4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公告称,为促进网络交易活动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在对《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的基础上,起草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平等对待线上线下经营活动,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促进线上线下经营活动公平竞争、融合发展。
《征求意见》称,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征求意见》还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运输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