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中国消费者报 文丨何正君  顾艳伟

广西南宁着力祛除互联网广告市场“顽疾”。从7月4日起至年底,南宁市场监管局联合当地宣传部、公安、教育、人社、住建、文广旅、卫健委、网信办、金融办等10个部门,在南宁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整治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突出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等互联网媒介,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教育培训、非法集资、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

重点查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损害国家利益、低俗庸俗或者社会影响大的互联网违法广告;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以及违法发布的处方药和烟草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保证,说明治愈率、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违法内容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

对未来效果、收益等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或保收益的金融投资理财、收藏品、招商广告;对升值或投资回报有承诺,或者对房地产项目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预售、销售等作出误导宣传以及使用不规范地名的房地产广告;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广告。

明示或暗示“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或不符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政策,含有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等内容的广告;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媒介上发布含有“消费返利”“金融互助”“炒期货外汇”“虚拟货币”“售卖POS机”等广告资讯,以高收益、高回报、无风险、零扣率为引诱,或者利用专家、知名人士、专业机构等名义、形象作推荐说明的虚假违法广告。

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广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等。

整治行动中,南宁市将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和执法联动,突出重点领域、加大监测和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严厉惩治违法责任主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

同时,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顶风违法、屡罚屡犯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会同主管部门采取暂停广告发布业务或关停网站等措施,依法依规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