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将被处罚 或成A股史上最大索赔事件
新浪财经讯 8月16日晚康美药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现查明,康美药业存在四宗“罪”:(康美药业维权入口)
1、《2016 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
2、《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和《2018 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
3、《2018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
4、《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和《2018 年年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正在征集投资者索赔的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指出,还有一个罕见情节,即康美药业在2018年12月29日公告被立案调查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2018年年报仍然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针对证监会披露的情节,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及广东地区法院的司法判例,现在可以比较明确的索赔区间是:
1、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且2018年12月28日收盘后仍持有康美药业股票的;
2、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17日期间买入,且2019年5月17日收盘后仍持有康美药业股票的;
张志旺律师认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及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18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称2017年年报多计了299亿元,引起市场大哗,导致已经回升的股价掉头连连下跌,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买入的一部分投资者遭到巨大损失,那么在2018年12月29日立案调查公告日到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的投资者,是否能够得到索赔?目前尚存有争议。
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
康美药业是著名的“白马股”,被资本市场所瞩目,2018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股东人数22万余户。股价自2018年12月28日的9.21元,跌至目前的3.06元,投资者损失惨重。股民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要求维权的就达到了4582起,位列第一,远远超过第二名ST康得新的2604起。由于索赔区间长,维权股民数量多,股民损失大,康美药业被索赔或成为A股历史上索赔人数、索赔金额最大的事件。
另外,令人关注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否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需等待监管部门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