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整治房地产广告和家居建材市场 公布20个典型案例
9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自今年5月起,该局开展了“衣食住行”领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其中“住”领域重点整治房地产广告和家居建材市场秩序,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3万元。
据介绍,“住”领域专项整治期间,全区共检查房地产企业1350个,建材、家居市场740个,查处虚假广告、假冒商品、无照经营、无证生产、违规收费、三无产品等各类案件145件,罚没款272.32万元。其中,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对房地产企业广告行为、水泥、建筑用防水卷材、油漆涂料等进行了重点检查,抽检了18种1513批次建材产品,集体约谈了建材家居市场主办者,要求企业自查自纠并整改。此次检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向社会及时公布了“衣食住行”领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涉及“住”的20个典型案例。
赤峰旭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调查发现,当事人与赤峰锦和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全案营销代理合同,经当事人审核同意后出资发布的广告,含有“国际校区
廊坊友联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
当事人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发放关于雄安新区房地产销售的广告,广告中包含“投资雄安正当时”“入住雄安新区”“2年房价立马翻倍”“错过深圳错过浦东请不要错过雄安”等内容。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当事人做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通辽市奈曼旗姚龙生活购物中心销售假冒公牛牌插座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投诉,对奈曼旗明仁苏木清河村姚龙生活购物中心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公牛牌”延长线、插座等商品未经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许可,非该公司生产。依据相关规定,没收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共9个型号)30个,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包头市昆区瑞明五金建材经销部销售外包装无商品名称及厂名厂址电线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时发现,昆区瑞明五金建材经销部销售的电线外包装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不能提供供货商的相关证明。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乌兰察布市内蒙古海利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生产防水卷材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内蒙古海利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产品防水卷材,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雅阁电器店发布虚假广告
翁牛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翁牛特旗乌丹镇雅格电器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发布带有“圣象地板环保唯一达到F4星全球至高环保标准 圣象地板唯一能给客户承诺30年的质保”等字样的广告。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1500元的行政处罚。
包头市三和涂料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合格内墙涂料
包头市三和涂料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抽检结果显示对比率(白色和浅色)不合格,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没收当事人不合格批次的5桶库存内墙乳胶漆及违法所得60元人民币,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960元的行政处罚。
赤峰市巴林右旗龙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
当事人在未取得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情况下,发布在林西镇内开发的某小区房地产广告,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金元街恒利壁纸涂料店销售三无商品
当事人销售的168醇树硅玻璃胶、嵌缝带无厂名、厂址和检验合格证,依据相关规定,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巴彦淖尔市晋鹿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未标注被委托方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和社会事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库存的被委托生产的防水卷材未标注被委托方企业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赤峰隆泰百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
赤峰隆泰百合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某项目工程,在发放的宣传资料、广告宣传单中,含有“临主干道沿街旺铺,不仅满足居民日常购物、生活所需,而且临街旺铺潜力无限,演绎繁华之所,开启令人瞩目的魅力新篇章”、“国际品质”等内容,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1600元的行政处罚。
包头市东河区金鑫灯饰经销部经销无合格证灯具
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时发现,东河区金鑫灯饰经销部销售的“本好”LED吸顶灯5个无检验合格证。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无检验合格证明的灯具,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给排水公司无计量装置收费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投诉查明,苏尼特右旗给排水公司对某小区用水户在办理开户过程中收取每户10元“用水户缴纳手册”工本费,并在小区住户无计量装置的情况下向新开户用水户收取10~20吨水量的水费。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4371.55元,并处罚款64371.55元的行政处罚。
包头市青山区孙守标无照经营
包头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销售木门。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并处以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塔然高勒虎成五金劳保土产门市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所销售的电焊把手、50W足功率LED灯均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厂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装饰装修公司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调查发现,当事人要求其员工通过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工地,邀约购房业主免费参观样板间,邀约业主进店赠送礼品,邀约业主参加免费家装课堂,按号段拨打电话等方式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并采取电话营销手段推广其家装业务。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赤峰爱丽雅涂料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赤峰市元宝山区分公司与当事人签订业务协议,依照当事人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设计制作广告样稿,通过微信传递方式发给当事人审核通过后,制作印刷并发布,广告中有虚假内容,广告主未履行对发布的广告内容审查义务。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河北鸿翔电讯器材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后经查发现,当事人向某通信公司销售的部分地下通信管道用塑料七孔梅花管,经现场抽样委托检验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没收扣押的6408米(1068根)涉案不合格产品,并处以罚款448560元的行政处罚。
赤峰爱尚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理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后经查发现,当事人代理、发布的某项目房地产印刷品广告含有“短期投资长期回报”、“学府荟萃书香缠绕”、“春城地产2018年度巨献……”等内容,且标注的开发商与实际不符。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1730元的行政处罚。
呼和浩特市恒大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后经查发现,当事人发布的售房户外广告中,含有“买一层送一层”等内容,实际把公寓的空间打上隔层销售,公寓建成后监管部门按一层验收。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