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据最高检消息,日前,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盐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湘晴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观海解局注意到,黄湘晴敛财长达22年。

黄湘晴并不是首个在广盐集团落马的高层。早在2009年底,广东省盐务局原局长、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沈志强就因与情妇共同受贿被判刑。

“老下属”前一天被公诉

黄湘晴出生于1965年3月,在职大学学历。他早年在广东省教育厅工作,1999年2月,调任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书店经理,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兼广东广弘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广东广弘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年8月,黄湘晴出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5年后,被选为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他履新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今年4月2日,黄湘晴被查;10月14日,被双开,他的双开通报指出:

对抗组织审查;

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规打高尔夫球;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进行非法关联交易;

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

在企业经营、承接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利。

此次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6年至2018年,黄湘晴利用担任广东教育书店经理、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在发行教材教辅、经营连锁书店、经营发货站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观海解局注意到,11月15日,黄湘晴被公诉的前一天,他的“老下属”,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曾海浅被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湘晴任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时,曾海浅任该公司连锁经营筹备办公室副主任。

中山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9年,曾海浅利用先后担任广东教育书店连锁经营筹备办公室副主任、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经理兼连锁经营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罗某入股经营深圳市某教育书店有限公司以及为某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在教辅图书销售等方面提供关照和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前领导涉盐业系统最大腐败案

1999年3月,沈志强出任广东省物资集团党委副书记;2003年8月,他调任省盐业总公司总经理;2007年11月,他履新省盐业集团董事长兼任省盐务局局长。

2002年初,沈志强认识了按摩女白丽清。在闲聊中,沈志强渐渐有些心动,得知白丽清租住在他家附近后,便提出平时可以到她家里去按摩,两人互留了联系电话。其后,沈志强每隔一两天就到白丽清的出租屋去按摩。

此后,两人便一直保持着情人关系。

2006年下半年,白丽清从沈志强处得知广盐集团公司有纸箱招标项目后,便想从中赚点钱。她要求沈志强帮助何某的锐奇纸品有限公司中标,何某同意每供应一个纸箱给0.1元回扣。

沈志强和白丽清亲自去锐奇公司考察,发现锐奇公司根本不符合招标要求。沈志强便要求招标小组关照锐奇公司,确保锐奇公司顺利成为三家纸箱供应企业之一。

2006年9月至2008年间,锐奇公司向广盐集团下属公司供应纸箱750多万个。其间,沈志强还帮助何某增加了锐奇公司的供货量及续签合同,何某则按约定分24次支付给白丽清回扣款共计人民币65.9万元,而白丽清在收到回扣后都会告诉沈志强:“何某给钱了。”

2009年12月和2010年2月,沈志强和情妇白丽清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各判处有期徒刑4年,成为广东“特定关系人”受贿被判刑的典型案例。

据《南方日报》报道,沈志强的落马揭开广东省盐业集团系列腐败案。沈志强受贿案涉及72人,其中盐业系统内部涉案37人,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1780多万元,全案移交检察机关处理12人,其中厅级2人,处级3人。该案为国内盐业系统最大腐败案。

资料 |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南方日报官网 广东省纪委监委官网 广盐集团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