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消息,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无印良品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良品计画、上海无印良品立即停止侵犯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和中国大陆的实体门店发布声明以消除侵权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12.6万余元。

MUJI即无印良品,是西友株式会社于1980年开发的PB品牌,1983年于东京流行发讯地的“青山”开出第一家独立旗舰店,于1990年正式成立良品计划株式会社,现为日本最大的Life Style Store。此外,无印良品在英国、法国、中国香港三地已经成立了公司。

来自日本的无印良品大家应该都知道,在全球零售业中,无印良品作为一个独特的自有零售品牌,凭借卓越的品质、独特的产品风格和优秀的经营策略,开遍了中国每一个大商圈。万万没想到,如此势不可挡的无印良品却在商标问题上摔了一个大跟头。

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无印良品”商标案的前世今生。

2001年,海南南华实业贸易公司注册“无印良品”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4类商品上,包括棉织品;盖垫;坐垫罩;毛巾;毛巾被;浴巾;枕巾;地巾;床单;枕套;被子;被罩。2004年,转让给了棉田公司。棉田在2011年投资了一家公司,叫北京无印良品公司。

而日本无印良品来中国以后,成立无印良品(上海)有限公司,发现自己的商标被提前注册了,所以,日本无印良品的店里卖的浴巾、面巾、被套、枕套、毛圈毯、浴室用脚垫等,都打着无印良品的招牌,但是这些品类的“无印良品”商标,却在棉田公司和北京无印手里。

2015年,棉田和北京无印良品以“无印良品”商标侵权的名义将日本无印良品告了。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在浴巾、面巾、浴室用脚垫等被控侵权商品及商品包装上和商品宣传推广中使用与涉案商标相近似的“無印良品”“MUJI無印良品”“无印良品MUJI”标识,侵犯了原告对涉案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和中国大陆的实体门店发表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50万元及合理开支12.6万余元。

良品计画、上海无印良品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至北京高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的诉讼请求。

北京高院表示,注册商标具有地域性,被诉侵权产品在中国境内进入商品流通领域后即已侵犯涉案商标专用权,良品计画作为被诉侵权产品的制造商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也这意味着此前曾被传得沸沸扬扬的“在中国或必须改名为MUJI”的消息在一定程度上成了真。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判决仅涉及第24类商标覆盖的商品,包括棉织品、毛巾、床单、枕套和被罩等,因此,针对非第24类商标覆盖的商品,无印良品仍在中国市场合法保有其完整的名称和商标。

虽然结果有些许争议,但是良品计画在败诉后立即发布了声明,放弃了部分产品的“无印良品”商标使用权。声明称,“無印良品”自1980年在日本诞生以来,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在包括日本在内的世界各地开设店铺,注册“無印良品”和“MUJI”商标。在中国大陆范围内,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几乎在所有的商品·服务类别上注册了“無印良品”商标,但是仅在布、毛巾、床罩等商品类别的一部分上,被其他公司抢注了“无印良品”商标。因此,株式会社良品计画以及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范围内,针对这些商品不能使用“無印良品”商标,但于2014年及2015年错误使用了该商标。

“为消除上述行为给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等造成的影响,我司已对上述商品的商标标注情况进行了整改。”株式会社良品计画以及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在声明中表示。

虽然抢注的行为着实可恶又可耻,但这也暴露了良品计画商标布局意识的缺失。

此次裁定日本无印良品败诉,那其只能选择放弃该商标(今后针对指定品类在中国市场的营销活动只以MUJI的名字出现),或者通过洽购北京无印良品公司相关商标的形式,重新掌握对相关商标的合法权利,这个代价可真不小啊!

小叶认为,日本无印良品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前,应对核心商标在中国市场注册情况做出全面排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申请或改名等应对措施。没能提前布局注册商标,导致中国的“无印良品”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其实是一个很大的疏漏。

企业在开展生产经营之前也一定要预先合理进行商标布局,尽可能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有关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注册商标,从而预先防止其他企业的抢注。

最后,需要商标一定要走正规的渠道申请注册或者购买转让,千万不要靠“抢注”这种投机取巧的方法试图赚钱或者“傍大牌”,你现在看到的只是少数投机分子的所谓“胜利”,无数失败者血本无归的事实你也要清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