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战场中,不再是“大浪淘金”,往事乘风只能回忆。如今的时代,在监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下,清退成为潮流,行业将迎来终结的倒计时。

在“彻底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要求之下,平台安全退出互联网金融行业,固然为好。可一旦出现兑付困难,就算是行业的排头兵,终落得被立案的境地,曾经的辉煌只剩下“一地鸡毛”。

顺带着,曾代言过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明星,因为这些平台“暴雷”,声誉受到影响。而日前,爱钱进被立案调查,曾经代言人汪涵妥妥推向热搜,有出借人要求其能够给出说法。

事实上,互联网金融行业内,甚至理财领域,有句亘古不变的话叫“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如今看来,还需要加上一句“代言有风险,拿钱需慎重”。

下血本营销 有好感难安全

成立于2014年3月的爱钱进运营主体为爱钱进(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由上海榕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凡普金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内,爱钱进一致被认为是最肯为自身品牌“下血本”的一家平台。柒财经了解到,爱钱进在IP大剧《老九门》植入“原生广告”尝到甜头后,就疯狂营销霸屏影视剧。

尚且不论,爱钱进在植入广告“烧了”多少钱,可确实在一众年轻人心中树立靠谱的形象。

而据AdMasterSEI广告效果评估数据显示, 从《老九门》播出前到播出两期后的3次调研,爱钱进品牌认知度上升了220%,而品牌好感度也提升了3%。

值得一提的是,鉴于爱钱进“第一吃螃蟹的人”植入广告获得好感,给运营带来规模效应,其他平台也跟进加入这样的营销阵营。

对于爱钱进自身而言,光靠广告植入还是不够,外界对于其最初印象来自曾经的代言人汪涵。

众所周知,汪涵给外界一种老干部的形象,加之他本身阅历丰富,眼光睿智。另汪涵曾参与综艺《野生厨房》也出现爱钱进的“身影”。

总而言之,汪涵整体对外的形象与爱钱进的品牌叠加,为平台赢得不少信任感。

后来,2019年2月,爱钱进正式签约于近日出任世界乒乓球职业大联盟理事会主席刘国梁作为代言人,更是打出“冠军实力护航,幸福稳稳进账”的slogan。

而这一切,看似爱钱进“老持”“稳重”“靠谱”的形象,可背后却藏着风险,其兑付危机引发巨大“蝴蝶效应”,汪涵、刘国梁代言翻车,出借人声讨。

借贷余额本金228亿元 金额逾期27%

柒财经注意到,微博名“爱的飞星日记”于6月22日发布微博称,“因汪涵代言的爱钱进,37万人现在被骗230个亿,希望汪涵发声帮助大家,却发现汪涵只是捞金……”

而该微博放上一张受害人拉横幅向汪涵讨要血汗钱的照片,横幅上写道“爱钱进诈骗 汪涵退代言费 汪涵请出来还我血汗钱”。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8年底,有网友发帖称爱钱进无法提现。而后平台调整产品策略,将到期产品打包成“爱盈宝”,到期后可以进行债转提现。

但仍有出借人表示,即使债转后也无法提现,2020年2月起,爱钱进债转几近停止。

4月23日,爱钱进APP又上线债转商城“天天商城”。但被出借人吐槽上架的商品高出实际物价3-7倍以上,被认为是变相收割。

公开报道显示,今年5月8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回应爱钱进出借人问题时称,“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该平台,相关部门将严格按司法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至此,曾经的明星平台落得被立案调查的境地。据爱钱进官网显示,截至2020年5月末,爱钱进累计借余额笔数186.8万笔,借贷余额本金227.6亿元,人均累计出借金额4.96万元。

另外,爱钱进对外披露逾期金额66.3亿元,逾期笔数42.2万笔,逾期90以上的金额50亿元,金额逾期率27.01%,项目逾期率22.58%。

这样运营数据下,出借人本金追偿似乎变得遥遥无期。而很多出借人纷纷表示,因看到是汪涵、刘国梁代言,才投资爱钱进,毕竟名人效应,可信度比较高。

“汪涵在娱乐圈很有威望,我打乒乓球6年,对刘国梁很崇拜。刘国梁和汪涵很少做代言,突然这么铺天盖地做代言,你说我能能不投资吗……”有出借人在社交媒体上称道。

当然,当出借人声讨汪涵、刘国梁,要求其为出借人发声时,网络上有人持反面的声音,不能因出借人贪图高风险,而反复找代言人,退还代言费更是不能理解。

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对虚假广告是否明知或应知

事实上,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明星代言翻车情况早有先例。早在2017年,钢琴演奏家郎朗代言的绿能宝陷入逾期危机,据彼时媒体报道,涉及5700人,融资总额4.3亿元。

涉待偿近120亿元,牵连22.2万投资人,并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遭立案调查的团贷网是由演员王宝强代言。

而范冰冰曾代言玉茶坊品牌所属公司三三系公司530亿集资诈骗于今年5月进行一审宣判。

对于明星代言翻车这一情况,柒财智库研究员毕研广在腾讯新闻话题平台上提到,名人代言金融产品出现问题的屡见不鲜。利用粉丝效应,“带货”金融产品。但很多明星艺人并非金融专业出身,对于产品的风险把控,产品的逻辑以及构成几乎完全不懂。

他提到,更直白地来说,明显代言金融产品只是看钱,根本无法尽到“尽调义务”,同时也没有任何“尽调资质”。除明星艺人之外,即使经济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如郎咸平、宋鸿兵等代言的P2P平台也出现过“暴雷”事件。对于投资人来讲,这种由明星站台的理财产品须谨慎购买,因为未必适合你。

对于此,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在接受柒财经采访时表示,其中涉及到广告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问题。首先广告代言人推荐的只能是使用过的产品或服务,其次代言的广告是否为虚假广告,最后代言人是否对虚假广告是否明知或应知。

代言人对其没有使用过的商品或服务,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广告主应对发布的虚假广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汪涵、刘国梁代言爱钱进这一案例,代言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关键在于对虚假广告是否明知或应知。

代言人的劳务报酬是否需要退回?李亚律师称,“可从两个方面进行观察,第一是否明知或应知为虚假广告,第二劳务报酬的金额是否合理。如果违反这两方面的要求应当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