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视走进千家万户,长短不一、预先植入、无法“一键关闭”的开机广告日益困扰广大消费者。

换个角度来说,这是行业的默契,乃至是智能电视营销的模式。这种绑架式营销损害消费的知情权、选择权。

治理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应当积极发声,甚至可以发起公益诉讼,推动规则博弈,要求商家履行相关功能告知义务,提供一键关闭功能。

市场监管方面,从行业市场竞争秩序的管理角度,也应当发力。如开展不正当竞争的市场调查,要求商家同步销售与含有开机广告产品同款的无开机广告产品等,充分保证消费者对产品的选择权,引导行业有序竞争。

同时,引导和鼓励消费者“用脚投票”,把功能体验放在第一位,选择智能电视时,要求商家作出承诺保证,维护权益于消费之前。

更关键的是,商家应回归商业正道,智能电视生产商卖的是产品而非经营广告,莫把电视机当成广告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