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开天辟地”地推出了一套音乐版权结算标准。
3月22日,快手公布平台音乐版权结算规则。只要是与快手达成合作的音乐版权所有者,不论是音乐公司还是独立音乐人,都能按照其音乐在快手平台的使用量被支付一定数量的版权费,定期结算。快手表示,将会在2-3个月内上线一个透明的数据结算开放平台,供版权方查询歌曲数据结算金额。该金额不设上限,快手并未公布具体的金额标准。
这也是第一次有国内短视频平台公布针对音乐版权的、相对系统和完整的结算规则。
快手这次的动作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短视频平台和音乐行业之间的关系看上去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此前很长一段时间,短视频都受到非常多音乐行业从业者的质疑,后者认为短视频是对音乐行业的破坏,而即便短视频平台都曾推出过音乐人扶持计划等向音乐行业示好的举措,但这些动作往往不具备长期效力,影响有限。直到快手此次推出具有一定可推广性和长期性的音乐版权结算标准,才让音乐行业真正看到了希望。
音乐行业曾饱受盗版困扰,种种历史因素使得一个圈外人想要与之合作时,往往需要花费很多时间来建立信任。这个过程中,快手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便是摆对了自己的定位。
虽然表面上看,很多从业者将短视频破坏音乐行业的原因归结为短视频会破坏音乐的完整性,但更隐秘的矛盾恰恰在于他们并没有从中拿到应有的报酬。快手很聪明的一点是,它在制定出一个相对合理的版权结算规则的同时,仅仅是把自己当做了给版权所有者增收的一个渠道,而没有妄想去独占这条渠道——快手承诺,在新发布的结算标准中不会要求版权方给到快手独家授权。
这就好像在说,你不喜欢我的方式没关系,但我这里有钱赚你要不要?而且我也不会阻止你去别的地方赚钱。事实上据品玩了解,国内短视频平台和音乐流媒体平台各自拿到的音乐版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前者更多是片段授权,后者是整曲授权,因此两者并不构成竞争关系。这也意味着音乐版权方可以照不同的标准赚两份钱(甚至行情好的话能在短视频平台赚到更多)。
快手摆对自己定位的另一个体现在于,它认为音乐就应该包括在短视频平台的成本里。它将音乐明确为了短视频平台的成本之一,并愿意去主动承担,用快手音乐负责人袁帅的话说,“顾客在餐馆点菜是不需要付调料费的,调料费已经包含在了菜品里,调料对于餐馆来说是必须要付出的成本,而对于快手而言音乐就是一个成本,是保障平台用户体验非常关键的元素。”
为了争取唱片公司和独立音乐人等版权方的信任,快手也确实表现出了十分的诚意,比如尽可能地表现出专业。
在这次公布的音乐版权结算标准中,快手特意强调了结算范围不仅包括录音版权,还包括了词曲版权。录音版权也就是通常说的“母带”,可以理解成一首歌的原版,版权归属通常是唱片公司和演唱者;词曲版权则往往和翻唱作品挂钩,版权归属一般在词曲作者和版权代理公司。
将音乐版权如此进行更细致的划分,在音乐流媒体以外的平台是不多见的。事实上相较录音版权,词曲版权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项权利,包括快手从2018年成立音乐部门起,探索的也一直都是录音版权相关。这次把词曲版权考虑在内,正是基于短视频平台上存在的海量翻唱作品,更多照顾到了词曲作者的利益——这无疑能给快手拉来很多好感。
除了增加词曲版权结算,快手版权结算新政还第一次覆盖了直播场景。快手最新公布的2020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显示,2020年,快手应用上进行了超17亿次直播,直播平均月付费用户稳定增长。这些都说明了把直播纳入音乐版权结算的必要性。
袁帅告诉品玩等媒体,技术手段上,快手当前统计音乐在直播间有效播放次数并不困难;流程上,“我们会看一首歌对应的版权方有没有与我们签约版权结算合作协议,有的话我们就可以非常容易地定位到他,他的公司账户已经和我们绑定,就可以按照我们的规则定期把版权费打给他。”
言下之意,快手也想通过版权结算新政吸引更多音乐公司和独立音乐人来和自己合作,这是快手打的另一手算盘。按照以往的做法,如果版权方发现自己的音乐作品未经允许在平台播放,申诉后一般有两个选择:要求下架或与平台签约合作。如果可以拿到报酬,签约对于版权方来说无疑非常具有诱惑力。
最后的结果就可能变成,快手平台上的音乐内容会变得更加丰富,音乐人、音乐领域短视频创作者会更加活跃,音乐生态进一步被扩充和盘活——这对于一个依赖用户创造的内容社区来说无比重要。
快手最新财报显示,2020年,快手应用的平均日活跃用户达到了2.646亿——一个超过2亿日活的超级公司,发展空间和想象力巨大,其中自然也包括它必不可少的组份,音乐。音乐领域,快手显然正在从一个破坏者往建设者的角色转变,刚刚上市意气风发的快手对此很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