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网(山东)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发布一则声明,“个别充电运营商引入野蛮资本大搞1分钱充电、0服务费等低价促销和恶意竞争,严重扰乱了山东区域正常充电市场秩序。”
“一分钱”到底惹了谁?
近些年,国人已经逐渐熟悉了资本的套路,“一分钱骑车”、“一分钱上课”和“一分钱买菜”。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但为什么“一分钱充电”这次不香了?
先砸钱补贴,待用户消费习惯养成后,借由渠道垄断涨价,收割整个产业链的上下游,已经成为“一分钱”策略的明牌。
在国际贸易中有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叫做倾销。其定义是,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另一国家(地区)的行为,该行为的目的是通过低价消灭竞争对手,垄断整个市场。
诚然,倾销与反倾销常被用于国际贸易,但这一概念对“一分钱”商业模式也有启示作用。如果一件商品或服务,以远低于其成本的价格提供给消费者,那么这个商业模式不是失败的,就是恶意竞争。
今年4月份,上海街头悄然出现了电动车共享充电桩和换电柜,其收费标准是“一分钱充电4小时”。但让人看不懂的是,告别“1元时代”的共享充电宝,其主要运营商“三电一兽”(街电、小电、来电和怪兽充电)已经涨价了好一轮。现在,共享充电宝价格大约为每小时3-4元。
一句话,现在给汽车充电比给手机充电还便宜,这合理吗?
一方面、“一分钱充电”明显违反了商业常识;另一方面、“一分钱充电”如果也学共享充电宝,恐怕未来给汽车充电也不会太便宜。这也是很多车主对“一分钱充电”持有怀疑的原因。
只不过,国网(山东)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回复也很有意思,在怒斥竞争对手“严重扰乱了山东区域正常充电市场秩序,误导电动汽车车主充值充电,给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发展带来不良影响。”的同时,宣布“自6月8日起,全省部分充电站服务费价格调整为0.1元/kwh起,停止时间另行通知。”
也就是说,国网(山东)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虽然觉得这样不对,但也被迫加入“一分钱充电”的竞争。
那么,政府该不该出手对“一分钱”策略进行监管?
支持方认为,对于“以远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和服务”,可以依据《反垄断法》和《价格法》进行处罚,以免重蹈类似共享单车的覆辙;
反对方则认为,政府介入市场竞争一定要“慎重”,要相信市场对资源配置的配置作用,共享单车商业模式不成功,企业自然会做出选择。
政府该不该介入市场,这是经济学的一个永恒课题,我们不妨换个角度,理解政府在是市场中的作用是什么?
当前,我们已经承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这也是管理层多次强调要“最大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的主要原因。
但市场配置并非总是高效的,因为有交易成本的存在。比如,对企业而言在参与市场竞争时,并非面对一个理想的市场,其在生产中至少需要面对多种成本,搜寻成本(商品信息与交易对象信息的搜集),信息成本(取得交易对象信息与和交易对象进行信息交换所需的成本),议价成本(针对契约、价格、品质讨价还价的成本),决策成本(进行相关决策与签订契约所需的内部成本)等。
政府的存在,从某种程度上就是了尽可能消除市场中交易成本,而不是判断某种商业模式是否正确。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分钱充电”关注的焦点应该集中在其是否增加了市场主题的交易成本,而不是聚焦在这么做是否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