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集团高管大调整:李保芳不再兼任总经理,多名副总更迭
茅台集团高管阵容再度大调整。
7月2日,贵州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有关领导到茅台宣布省委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茅台集团公司干部调整的任免决定和提名推荐建议。
同日,按照相关程序,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茅台酒股份公司董事长李保芳先后主持召开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具体调整情况为:
李静仁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责;
万波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刘刚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李保芳不再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再代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责;
张德芹不再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刘汉林不再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职务;
何英姿不再担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免去高守洪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据悉,此前茅台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就有过一次调整,其中:
刘大能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段建桦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
值得一提的是,茅台集团7月1日刚刚公布了茅台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职权清单省定通知,明确了董事长和总经理职权清单。
7月1日,茅台集团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厘清公司治理体系的职权边界,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7月1日,集团公司2019年第二十一次党委会审定了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清单和董事长、总经理职权清单,进一步优化了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流程,明确了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责,公司制度管理迈出重要步伐。
茅台的这份董事长、总经理的职权清单明确:董事长是集团公司经营活动和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主持集团公司的资产经营和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执行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等。
可见的是,这次调整过后,现年55岁的李静仁已身兼茅台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行总经理职责等多项职务,俨然已成茅台二号人物。
这距离他2018年10月履新茅台集团还不到一年时间。
梳理李静仁的简历可见,他籍贯浙江建德,1964年1月出生,1981年4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职业生涯的早期主要在贵州省的冶金系统度过。2002年7月,李静仁调任贵州省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处长,2016年9月晋升贵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直至2018年10月调任茅台集团。
在赴任茅台之前,李静仁的职业履历从未涉足酒水饮料行业。不过,他拥有多项专业资格,包括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企业法律顾问等。
而这次卸下茅台集团总经理一职的李保芳,2015年8月从贵州省经信委主任的任上调任茅台集团,出任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8年5月,茅台集团闪电换帅,时年61岁的袁仁国被拿下茅台集团董事长职务,李保芳正式接掌茅台,集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三职于一身,直至这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