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电总局公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评审结果,共97部公益广告作品入选,包括《幸福是奋斗出来的 城市未眠》等50部广播公益作品和《本色》等47部电视公益作品。
此前,广电总局在《关于认真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工作的通知》中透露:于8月中旬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专题公益广告评审活动,按照“突出主题、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一批优秀作品重点推介播出。
广电总局明确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高度重视公益广告的播出,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确保每套节目每天播出公益广告时长不得少于其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频率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频道在19:00至21:00之间,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同时,应在新闻、综合、交通等重点频率频道设立公益广告专栏,定期定时、常态化播出相关公益广告。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根据宣传总体安排,认真开展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公益广告的集中展播活动。
广电总局评选出的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无疑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提供了更多素材,丰富公益内容。
附通知原文及作品名单:
总局办公厅关于公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评审结果的通知
广电办发〔2019〕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19〕117号)精神,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单位认真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推荐工作,经总局评审选出97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同时可在总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nrta.gov.cn)公告公示区查询。
请立即向所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有关机构或个人通报公示内容。有关机构或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于9月9日前向总局传媒司反映。
联系电话:010-86098540
传真:010-86092589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19年9月4日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名单(广播类)
-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名单(电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