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孙宏斌套现47亿撤退?金科股份引入红星美凯龙
入股金科股份三年多后,孙宏斌开始抛售所持股份。
4月14日晚,资本邦了解到,金科股份发布股权变动信息称,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家具集团”)控股子公司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弘敏”)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天津聚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聚金”)所持公司587,368,7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
公告显示,红星家具集团基于对公司的长期了解,认同公司的发展战略,认可管理团队,认可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广东弘敏于2020年4月13日与天津聚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8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天津聚金持有公司的587,368,7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交易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6.99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津聚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合计持有公司979,870,9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35%。
图片来源:金科股份公告
资本邦了解到,广东弘敏实际控制人为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董事长、江苏商人车建兴(车建新),其直接通过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A+H 股上市公司美凯龙70.3883%的股份。
而天津聚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润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润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均为融创中国实际控制的公司,在此次转让股份之后,天津聚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8.35%的股份。
公告指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天津聚金及一致行动人天津润泽、天津润鼎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不排除主要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继续减持金科股份。
这就意味着,曾经放言“不排除成为第一大股东的可能性“的融创中国正在撤离金科股份。
对此,华创证券4月15日研报认为,本次股权变动之后,公司持续 4 年的股权之争将逐步落幕,并且本次 引入红星家具集团作为战投,而公司近期也已和红星家具在商业地产经营方面 进行了合作,双方在股权和经营层面的合作将助力公司更有质量的发展。
孙宏斌对金科股份的野心始于2016年。
2016年9月21日深夜,融创中国宣布,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聚金物业认购金科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907029478股,占金科股份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配发及发行的新金科股份扩大后的已发行股份总额约16.96%,认购价为每股人民币4.41元,总代价为约40亿元。
在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中,融创表示,将会根据金科股价情况、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公司的资金安排等因素,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价格,继续增持金科股份不少于2000万股。如果通过增持,或其他股东可能减持,不排除成为第一大股东的可能性。
面对放言“不排除成为第一大股东的可能性“的融创中国,金科股份实控人黄红云也采取行动。
截至2017年4月28日,融创中国共计花费60亿元持有金科25%股份,而第一大股东黄红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金科26.24%股份,双方相差仅1.24%。
2018年10月25日,融创通过旗下三家公司持股27.67%,以0.0002%的微弱优势首次超过黄红云系,逆袭成为金科第一大股东。
三天后,黄红云随后与女儿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持股增至29.99%,重夺第一股东宝座。
2018年11月18日,金科股份称,董事会已通过回购注销议案;若回购注销完成,黄红云系的持股比例则由29.99%变为30.03%,而融创系的持股比例则由29.35%变为29.38%。
2019年一季度,融创中国继续增持金科股份509.6万股。
金科股份2020年3月24日公布的2019年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融创系合计持股比例为29.35%;而黄红云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约为29.98%。
值得一提的是,黄红云试图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加码控股权。2019年12月,金科股份审批第一期计划的临时股东大会上,以47.17%股东反对的情况通过。融创提出反对,原因是员工持股计划被视为黄红云间接持股,如顺利推行将有利于黄红云巩固对金科股权的控制。
继2019年12月推出25亿元一期持股计划后,2020年4月13日金科股份又宣布,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持股计划(草案)——涉及员工总人数预计不超过2100人。
资料显示,金科股份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钢材的生产、销售、机械加工等,现在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标牌设计制作、物资销售和租赁等三类业务。4月13日,金科股份称,预计2020年一季报营业收入76.27亿元,同比增加8.96%;归母净利润3.97亿元,同比增加57.13%。
4月15日,公司股价报收8.21元/股,同比跌0.61%。
当天,金科股份董事长蒋思海及董事会秘书徐国富称,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为不低于3,000万元和500万元。实施期限为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均不超过3个月。在公司股票价格不超过10元/股的情况下,择机实施增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