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光明日报 文丨孙小婷
在直播间购物,对很多消费者来说,已不是一件新鲜事。
当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驶入快车道时,今年的电商直播行业也颇有点全民带货的趋势。明星、网红、企业家纷纷试水,直播间里热闹非凡,但背后的选品流程却鲜为人知,这也让直播带货翻车事件时有发生。
前几日,闹得沸沸扬扬的辛巴“燕窝事件”有了处罚结果,涉事直播公司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燕窝销售方融昱公司被罚款200万元。近日,又有网友爆料,自己在罗永浩直播间购买的潮鞋疑似为山寨货,而此时的罗永浩直播间还在就此前卖假羊毛衫一事,对消费者进行“退一赔三”的补偿。
昨天中午,罗永浩在微博称:“很多媒体和网民的最大魅力在于,自己天天在100%有假货的电商大平台买东西,但直播行业出了些类似问题,他们就‘惊诧莫名’,即使某些直播从业者在出问题时,比任何电商大平台出现同样问题时解决得都更快更好更有诚意,他们也继续惊诧莫名。”
似乎,电商卖假货是一种“与生俱来”,而消费者对此也应该“习以为常”。然而,我们真的不需要对此事感到“惊诧”吗?这样的笃定,恐怕更需要直播从业者和消费者进行反思。
今年7月6日,人社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发布的9个新职业,就给人们常说的“带货主播”正式冠以“互联网营销师”的名称,还包括了“直播销售员”这一工种。此番转正,是对行业的规范,也是为与“流量”“网红”高度相关的行业明确一个发展方向。
辽宁联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网络主播在进行网络直播。新华社记者潘昱龙摄
既然是一种职业,就必然要求从业者具备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互联网营销师”除了需要具备对网络用户、数字化营销的知识外,面对食品、家电、服装、美妆等海量商品品类、品牌、系列,更需要在质量品控方面下足功夫,熟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法律法规常识。然而,目前电商直播频发的翻车事件却显示了从业者在专业知识方面的缺乏。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互联网经济研究室主任李勇坚认为,此类事件的发生也缘于电商行业存在一种“激励的错位”。由于带货员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品牌方,自身却要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选品,这就很难期待直播销售员具备完全公正的立场。再加上双方共同抓住了消费者追求低价的心理,打“低价牌”,则容易导致市场上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
沈阳万象城商场内的化妆品商户在做网络直播销售。新华社记者潘昱龙摄
事实上,不仅仅是“激励的错位”,不少直播从业者自身也存在对职业“认知的错位”。不少主播的心态往往还停留在流量明星而非职业销售员上。有人要求粉丝“为爱发电”、认为“不掏钱就不配做粉丝”;有人则将直播带货视为恢复人气、获得暴利的途径……
本该将“泛娱乐”挡在门外的电商直播,却难免与“粉丝量” “人气”“销售额”相挂钩,这让本质上是“货带人”的行业,难免演变为“人带货”的现状。
“一个健康的电商直播业态,应该是带货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能够为消费者提供直观、可靠、生动的信息来源,降低消费者选择商品的成本。”在李勇坚教授看来,急功近利不可取,直播的流量最终要来自于消费者对其专业性的认同。
不论是监管部门出手,还是消费者用脚投票,都是在提醒电商直播从业者:别一味沉迷于抽象的流量,背后的消费者才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