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一年仍未解决的消费者与美团跑腿服务纠纷案,近期有了眉目。

作者从权威媒体处获悉,白女士美团跑腿纠纷案于7月13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

事件的起因是:白女士2020年通过美团的跑腿骑手买了四种药,服用后却发现有不良反应,在白女士多方询问下,那个骑手承认“部分药根本就不是买的,而是从自家拿的!”

不仅如此,该骑手还虚标价格,原本总价35元的药,竟然神奇地把小票价格搞到271元!后经查实,那个骑手的小票根本就不是药房开具的,而是他自己打出来的!

这真是令人触目惊心啊。使用美团跑腿服务不仅要多支出他们跑腿费,他们竟然还造假欺骗消费者,如果不是白女士服药之后产生不良反应,跑腿骑手可能就鱼目混珠混过去了。

2020年6月5日,这位把造假练得炉火纯青的骑手终因诈骗被警方刑拘5日。然而,白女士跟美团方面的沟通却非常不顺利。

白女士在接受权威媒体采访时表示,“美团自称会加强监督,并将赔偿42.3元。”对此白女士非常愤慨:“她觉得美团作为一个知名大平台并没有给出调查结果。”

因此,决定拿出法律武器,展开维权。作者咨询了一位北京律师,向他请假白女士的相关问题,律师认为,这就要看“美团对骑手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

在白女士和美团的纠纷中,作者发现,美团的跑腿业务实际上是交给另一家名为上海三快智送公司来做的,因此,美团方面认为,消费者应该联系上海三快智送公司来解决。

也就是说,跑腿实际上是美团外包出去的业务。7月13日,白女士、美团、上海三快智送公司纷纷到北京互联网法院,纠纷如何处理,还需要法庭进一步明确。

但这个事件却值得深思,美团作为一个承接跑腿业务的平台,它对外宣称自己也是“美团跑腿”但是遇到事情后不乏存在“踢皮球”的嫌疑,既然跑腿业务不是你自己的,你为何还要叫“美团跑腿”?你干脆把跑腿改叫“三方跑腿”不更好?

而且美团作为平台方,白女士是在美团上完成的一系列服务,美团很明显是存在无法逃避的责任的。这就好比,你去超市买东西,买了回家之后发现是坏的,你找超市理论,超市却说这东西不是“我们生产的”你应该去找制造方,但是这东西合格不合格,超市是有责任的。

你把不合格的产品放到超市里,也不说明,就让消费者去购买,没出事,侥幸过关,出了事儿却在踢皮球。美团作为平台方,在人员严查与把关上是存在疏忽的。

那个跑腿的人,竟然敢自己打张条忽悠消费者,显然是个惯犯,指不定他坑过多少人没有被察觉,因为他过于心黑,天道轮回,终于落入了法网,但对消费者来说,才是真正的受损失方,要知道那可是药啊!吃不好是要命的!

美团作为平台真该好好自省,审查一番,更要有勇于承担的勇气,好好查查还有多少个跑腿人员是那个“黑心人”,而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姿态,“反正我们是外包,你去找别人。”